担保贷款的含义是什么(第三方担保贷款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3-04-21,12:58 浏览: 52

保证贷款的含义是什么

法律分析:保证贷款是指贷款担保人(一般是指法人或特定的担保公司)以其在银行的信用(一般要AA级以上)为借款人提供信用担保而取得的贷款,保证贷款不是一个贷款种类,只是取得贷款的一种担保方式,担保方式还有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冲粗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空氏式、交易习散亏镇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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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担保贷款的定义是什么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尘告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按担保方式不同分为:保证、抵押、质押

1、保证贷款:是指按《担保镇耐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御兄春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2、抵押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3、质押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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