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枯山律规定,经银监会批准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适用《金融许可证》。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农村银行、贷款公司、农村互助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银监会实行分级授权、机构审批权限与认证机构分离的管理原则。中国银陪册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行政许可决定需要向金融机构颁发或者换发金融许可证的,应当自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或者换发金融许可证。
法律依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没乱中第六条金融机构领取金融许可证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批准文件;
(二)金融机构介绍信;
(三)领取许可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四)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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